萧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鸭毛招标公告


发布时间:

2026-04-04

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物资处置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我司现就鸭毛业务承包进行公开招标,诚邀符合资质、有实力、信誉良好的新老客户积极参与,相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标项目

1.项目名称:萧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鸭毛业务承包

2.肉鸭屠宰规模:共 2 条生产线,年屠宰量 3300 万羽。

3.标的物概况:公司日常屠宰、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鸭毛(含毛片、绒丝等),产量以实际生产产出为准,不做固定数量承诺及质量承诺。

4.招标范围:鸭毛日常收集、临时存放、装车、运输、无害化合规处置、销售及现场管理等全流程工作,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。

5.项目周期:2026年 5 月 1 日—2027年 4 月 30 日,合同有效期 1年,期满可根据合作情况协商续签。

二、投标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

1.投标单位资质:(1)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鸭毛及羽绒深加工资质,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(2)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。

2.投标保证金:本次投标项目中,投标方须在报名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共计 肆拾 万元。

3.现场投标人员: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负责人,并提供正式授权委托书。

4.发票与合同主体:中标后,我司开具销售发票的单位名称,须与投标单位、合同签订单位三者名称完全一致。

5.履约保证金标准: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 壹仟壹佰 万元,报价人应当在收到我司发出的签约通知书后 7 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。

6.报价要求:基础结算价格+溢价上浮 0.06 元/公斤以上客户方可参与竞标。其中,基础价格为“山东中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禽副产品委员会”公布的统一报价。

7.价格与货款结算:中标单位须于每月10日、20日分别结算当期货款,月底结清当月全部货款,无论是否发货。若逾期未结清货款及相关费用,按每日实际欠款额的万分之五计收利息,利息随货款一并结清;未结清利息的,对利息另行计息。中标单位连续两次欠款或年度内累计三次欠款的,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履约保证金等不予退还,并将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客户管理档案。

8.中标后履约要求:若中标单位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、签订合同,投标保证金归招标方所有,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顺位候选人,依次类推。

9.不予受理投标情形:(1)近2年有2次及以上不良回款记录的企业;(2)当前仍有欠款未结清的企业;(3)近3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、重大环保及安全事故、失信被执行信息的企业;(4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、不接受个人投标,严禁中标后转包、分包。

三、招标时间、地点及说明

1.报名时间:2026年 4 月 7 日至2026年 4 月 11 日18:00  联系人: 王小明  联系电话: 13855272698 

2.报名邮箱: 1021414099@qq.com (请将报名资料压缩为ZIP文件,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“萧县鸭毛承包项目投标报名+单位全称”)

3.报名需提交资料(电子版):  

(1)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(2)公司股权结构证明文件(3)投标保证金付款证明扫描件(4)近三年销售业绩(5)投标单位报名表。附件一:萧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鸭毛项目招标报名表.docx 

4.现场招标时间:2026 年  4 月 12 日 14:00 

5.现场投标地点:安徽省宿州市萧县101省道西150米(萧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)

6.现场投标需携带资料:(1)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(2)投标保证金付款证明原件;(3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须加盖公章、法人签字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);(4)公司公章;

7.投标书内容:(1)公司资质、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、企业实力介绍;(2)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;(3)近三年的业绩、合作公司情况;提供资料必须真实,验证不实的,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;(4)不允许转包,一经查实,我司有权追究责任,并扣罚保证金;(5)投标报价单。

8.投标书的递交:现场递交投标书、现场递交投标报价单(报价单需盖报价人公章确认,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确认报价单)。

9.中标条件:(1)高价优先:根据高价优先原则,在同等条件下,溢价最高的报价人评为拟签约人;(2)同等价格或价格差距不大时,由招标审核小组按照履约保证金从高到低排序中标。

10.开标与保证金退还:投标现场当场开标确定中标单位。中标单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,签订鸭毛购销合同;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
11.投标保证金账户单位名称:萧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,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人民路支行    账号: 12021901040016077 

12.投标处罚规则:

(1)向任何其他报价人披露其报价信息或打听他人报价信息,违规采取围标、串标、贿赂等非法手段参与投标的,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;

(2)在规定开标时间后仍未提交任何报价文件的,没收投标保证金的60%;

(3)在规定开标时间内撤回其报价文件或者投标书的,没收投标保证金的80%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1.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准备资料,确保资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。

2.本次招标公告解释权归萧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所有。

3.我司可提供烘干场地及现有水洗烘干设备,承包方需交纳场地及设备租金,水、电、蒸汽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。

4.我司不提供冷冻或者冷藏服务。

5.投标报名咨询:联系人: 王小明 联系电话: 13855272698 

萧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

 2026 年 4 月 3 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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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关帝庙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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